我集团罗董事长受邀出席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农业品牌创建大会

发布日期:2017-04-17 11:01:36   作者 :企发中心    浏览量 :5574
企发中心 发布日期:2017-04-17 11: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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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月17日,我集团罗董事长受邀出席由国家农业部举办的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和农业品牌创建大会,大会在河南省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主要内容为:1、学习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国办《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2、总结交流“十二五”以来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取得的成效、做法经验;分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部署“十三五”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促进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思路措施和2017年重点工作;

我集团罗董事长就“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作大会发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文件,对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企业发展把脉非常准确,非常实,很接地气,符合农产品加工业目前实际困难、困惑;对我们农产品加工业的企业是一个巨大鼓舞,让我们更加充满了加快企业发展的信心。如果这个文件能得以实施,不仅可以完成文件主要目标,也将为我国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结合企业实际和个人理解,谈三点体会和思考。

1.充分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我国农业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靠一个农户或一个农业个体的单打独斗不行,靠政府强行规划推动也不行,必须要有一大批一头连着农户、一头连着市场的农业龙头企业,尤其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发挥牵引、连接、带动作用,必须激发这些带动辐射作用大、成长性好、市场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现在有的地方政府和部门对农业产业发展下了很多细致入微的“指令棋”,企业种植什么、加工什么、销售什么,发展什么,都要与政府的规划项目、补贴资金挂钩,如果不按照这个“框框”去执行,就得不到相关项目和政策支持。忽视或者根本不承认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主体。是市场的就要交给市场,是企业要做的就要交给企业去做,政府更多的是怎么调动和激发企业积极性、主动性,通过优化服务,为企业营造良好环境、出台落实含金量高的政策“干货”,真正让企业发挥其市场主体的作用。

2.扎实支持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农产品加工企业特别是一些龙头企业正积极投身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带动农民生产脱贫致富,主要困难是融资难。因此,应按国办发【2016】93号文件第十九条指出那样:……支持符合条件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对符合上市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优先予以上市支持。而现在农业(农产品加工业)龙头企业“上市”,一方面受到资本市场“潜规则”的歧视和不公正待遇,另一方面则是人为的抬高“上市”门槛;再者,中介机构为利益驱动,也不愿做“难过会”、“费力不讨好”的农业企业。使一些符合《证券法》规定条件、实实在在干“农产品加工”优质的“实体”龙头企业挡在了“上市”的门外。如《证券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所要具备的主体资格是:对经营年限的规定(持续经营3年以上),对盈利的要求(最近3各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月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资产要求(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股本要求(企业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等等。而实际情况:一是“发审过会”条件实际抬高为:企业盈利要求累计利润最少5000万以上,最近一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最近一年利润不低于3000万元(扣非后),最近三年持续增长不低于30%以上,二是对农业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政策上“歧视”,实际不支持,有点谈“农”色变,主要理由:涉农企业收支难以确定,现金交易多,造假严重,而实际情况呢?不一定。近几年来,由于各地政府,尤其是农业、税务等职能部门对农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严格要求,企业自身也加强管理,不少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管理还是比较规范的,农业企业有造假现象,其它行业企业呢?关键是在上市发审时:坚持标准,严格审查。其实是对涉农企业感情问题,如果一个农产品加工企业三年累计利润超过5000万,最近一年利润扣非后超过3000万,他还要“上市”融资干什么?因此,建议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选择一批积极参与精准扶贫、产业扶贫、带动农民作用大效果好、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成长性好、市场竞争力大的企业要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支持上市。满足《证券法》规定上市基本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对这些优先支持上市的企业,也可以规定其所融到的资金必须用于投资有效的农业生产加工项目,加快产业化发展。

3、切实推动政策的落实落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发展,连续14年来中央的1号文件都锁定在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上。各级各部门对发展农业也制定了数量相当可观的政策文件。从企业的感受来讲,讲内心话,农业企业的获得感不是很多。有的是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是政策没有连续性,有的是能落到企业的很少,有的是束之高阁、没有人去抓落实。很多企业家就说,上面的政策都很好,措施条条也很多,让人看得眼花缭乱,但不知道哪些可以对接的上、哪些可以争取的到,有的还不知道要到哪个部门去争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文件,“共二十四条”。条条都很实,而且每条都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关键是怎样抓落实。因此建议:(1)由国务院办公厅或授权农业部牵头,成立督查组,予以督查,各省成立相应临时机构;(2)由督查组从全国重点龙头企业中选择一批农产品加工行业代表性企业,成立督查信息反馈点;(3)定期公布督查,落实情况;(4)对落实国发办【2016】93号文件精神好的省、单位、企业予以奖励、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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